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99号************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2020年检测破损3级以上缺陷 28处、1.1km管网进行清淤、修复;对二期排水管网排查修复项目中排查存在问题的8.5km管网进行修复;
对2013-2018年建成的45.3km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对东片区 2021 年建成的 37.6km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排查清淤排水方沟 4.1km。
2.2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利通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
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项目(三期)一标段:对西片区清宁街、金水路等路段管网进行排查清淤、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居路(利宁街-利通街)等路段管网进行排查清淤、修复;对排水方沟进行排查清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7 14:30至2025-1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吴忠市利通区河奇东路419 号 | 地 址: | |
邮 编: | 751100 | 邮 编: | 750021 |
联 系 人: | 郝皆朋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