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安装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
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拟采购进口产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王娜 |
开封市疾控中心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高伟星 |
河大一附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陈雪 |
开封市医科所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春莲 |
******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马庆 |
开封市新区为民法律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8月0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4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投标人对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须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王娜 开封市疾控中心 副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高伟星 河大一附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陈雪 开封市医科所 副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医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马庆 开封市新区为民法律 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河道街8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中段金悦湾7号楼6楼6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