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靖州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20〕7号)。靖州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306.11公顷。其中,甘太工业园用地面积203.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公路出入口联络线,东南至明阳路以东约200米处,西南至滨江路,西北至金滩路,北至滨河路;茯苓科技产业园用地面积102.7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永平路,西至经三路,南至纬三路,北至北环路。
******委员会《关于长沙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0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60号)。靖州产业开发区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245.64公顷。其中,区块一:140.73公顷,东至g65包茂高速公路以西200米处,南至甘棠镇平原村窑底,西至渠水,北至渠水。区块二:94.77公顷,东至永平路,南至渠阳镇塘湖村盘上,西至渠阳镇塘湖村张家院,北至渠阳镇十里村十里铺。区块三:10.14公顷,东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气象局,南至g209国道与g356国道交叉处,西至龙头湾,北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南100米处。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园区最新核准面积为主,兼顾原规划环评的区域进行跟踪评价。
二、园区现有企业调查及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评价
园区现有企业涵盖了耐火材料、竹制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中成药生产、电子信息等行业,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基本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所提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区块一(甘太片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收集甘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水。
区块二(茯苓片区)、区块三(二凉亭片区)园区内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流至靖州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中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后山溪,最终汇入渠水。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靖州产业开发区规划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规划区后续发展规划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规划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按照跟踪评价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原规划环评水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靖州产业开发区规划后续规划环境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地址:靖州茯苓科技产业园创业大楼6楼
联系人:何玫璇
联系电话:0745–******
电子邮箱:******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附件: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靖州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20〕7号)。靖州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306.11公顷。其中,甘太工业园用地面积203.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公路出入口联络线,东南至明阳路以东约200米处,西南至滨江路,西北至金滩路,北至滨河路;茯苓科技产业园用地面积102.7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永平路,西至经三路,南至纬三路,北至北环路。
******委员会《关于长沙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0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60号)。靖州产业开发区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245.64公顷。其中,区块一:140.73公顷,东至g65包茂高速公路以西200米处,南至甘棠镇平原村窑底,西至渠水,北至渠水。区块二:94.77公顷,东至永平路,南至渠阳镇塘湖村盘上,西至渠阳镇塘湖村张家院,北至渠阳镇十里村十里铺。区块三:10.14公顷,东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气象局,南至g209国道与g356国道交叉处,西至龙头湾,北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南100米处。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园区最新核准面积为主,兼顾原规划环评的区域进行跟踪评价。
二、园区现有企业调查及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评价
园区现有企业涵盖了耐火材料、竹制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中成药生产、电子信息等行业,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基本符合原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所提的入区企业污染治理要求。
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区块一(甘太片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收集甘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水。
区块二(茯苓片区)、区块三(二凉亭片区)园区内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流至靖州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中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后山溪,最终汇入渠水。园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靖州产业开发区规划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规划区后续发展规划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规划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按照跟踪评价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原规划环评水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靖州产业开发区规划后续规划环境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地址:靖州茯苓科技产业园创业大楼6楼
联系人:何玫璇
联系电话:0745–******
电子邮箱:******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附件: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