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25〕第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已由余发改投资字[2024]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总投资:项目工程费用投资75656.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为291.45万元。
2.2建设地点:大余工业园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位于大余工业园区,项目工程费用投资约为75656.0万元以内。其中,厂区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约23.5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2.5万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2米,绿地率10******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结合绿色园区创建及节能减碳相关工作,屋顶预留光伏安装需求。另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设计单位尚需根据排水管网、园区内部路网基础资料(中标后另行提供)完成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约38km;改造园区内部路网约35372平方米的设计工作。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协调、评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道路、暖通等各专业工程设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直至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3)设计团队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配备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专业人员各1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人员均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5年5月到2025年10月)带有社保部门彩色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证书上未显示变更时间的以江西住建云变更公司(聘用关系登记确认)时间截图加盖公章及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注:①若上述人************银行流水视同为原件)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②若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已退休但未超过 65 周岁(含)],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关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超过 65 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在开标前需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8040/c/jxca/login),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以下按照“投标承诺书格式”承诺):
(1)投标人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 15日至2025年 11 月 4 日,凭电子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 月4日9时30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无投标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举报电话:0797-******、0797-******,举报邮箱:******。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登峰大道21号达芬奇城市中心1栋20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9.招标监督单位
******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