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545室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116°36′44.663″,N29°57′6.778″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总投资2101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7%。 本项目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已建107硅烷车间/综合回收车间(1F,占地1728m2),新建2109铜粉合成车间(1F,占地1440m2)、2110银包铜粉车间(1F,占地1440m2)、2111银浆车间(1F,占地1440m2);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甲类仓库(202)、2202罐区(乙醇储罐),新建丙类仓库(211)、乙类仓库(212)、甲类仓库(213);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700m2)及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面积50m2),2109车间、2110车间、2111车间各新建1m3事故收集池,其他依托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等。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312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四班三运转,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工况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项目各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源、在建拟建源后,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本次扩建项目107车间、2109车间、2110车间、2111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扩建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1车间、105车间、107车间、2101车间、2102车间、2103车间、2104车间、2105车间、2106车间、2107车间、2109车间、2110车间、2111车间罐区、危废暂存间均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需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学校、疗养院等。 综上所述,项目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方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保证污染源的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地表水影响预测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经贝特利公司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彭泽县矶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三)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拟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700m2)和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0m2),项目厂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库储存能力能够满足要求。 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影响分析 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治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蒸汽冷凝水和初期雨水等。工艺废水中含铜废水经“加酸破络+铁粉还原+过滤”预处理,含银废水经“加碱破络+膜过滤”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SDM厌氧池2)处理,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合并依托厂内污水处理站(IC厌氧塔+ABR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曝气池)处理,最终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定排水、蒸汽冷凝水)经二沉池处理达园区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彭泽县矶山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长江。 (二)废气 107车间工艺废气依托车间“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1#RTO装置焚烧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110车间含氮氧化物废气依托“一级水喷淋+碳还原炉+两级碱喷淋”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2110车间其他废气依托“一级碱喷淋”预处理,后与2109车间、2111车间工艺废气合并,进2#RTO装置焚烧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碱喷淋+水喷淋”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新建“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TVOC、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较严值;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较严值;其它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执行硝酸雾10mg/m3(1.5kg/h)、臭气浓度污染1000、氨30mg/m3(1.0kg/h)、硫化氢5mg/m3(0.1kg/h)。 (三)固废 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700m2)和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0m2)用于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暂存。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企业必须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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