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明确交付及验收方式的补遗
投标单位参与报价前应充分了解买方现场施工环境,充分了解买方交付及验收要求,避免报价出现偏差。
1、交付: (1)标的物交付地点为买方施工现场,现场不具备仓储条件。 (2)施工现场约742******居民小区内,每个点位独立施工,每个点位围栏需求数量20-40米不等(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特殊长度需根据现场情况单独定制。 (3)施工位置分布在长春市辖区内,含朝阳区、二道区、北湖开发区、高新区、绿园区、南关区、九台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12个区域。 (4)投标报价应包含标的物运抵买方施工现场前产生的协调费及安装过程产生的正常材料损耗等所有费用。 2、验收: 以买方施工现场实际安装且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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