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人民政府关于对佛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腾空期限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30天,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25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第三阶段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腾空期限15天,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第二阶段自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第三阶段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二、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腾空搬迁的,按照不同签约腾空阶段给予相应奖励,逾期取消奖励。
三、签约地点:龙游县石佛乡物业综合楼三楼(国有土地征收组)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