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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高端钕铁硼磁铁机电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经济开发区长官路东侧、恒创精密北侧。项目投资总额为330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新建生产车间36000平方米、仓库10000平方米,辅助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大型磨具冲压******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5亿个微型马达外壳及1亿个微型钕铁硼磁铁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滚光石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15㎡的危废暂存间,废切割线、废拉伸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拉伸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油及沉淀池沉渣等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且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经开区管委会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