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适应气候型社区建设指南及应用试点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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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我厅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海南适应气候型社区建设指南及应用试点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申报有效日期截止至3月14日,在报名有效期内仅收到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1家递交的申报材料。3月21日我厅公开发布了《关于延长公开遴选<海南适应气候型社区建设指南及应用试点项目>承担机构申报期限的公告》,申报有效期截止至3月26日,在申报有效期内未收到其他申报单位递交材料。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第六条,并结合申报情况,我厅拟确定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海南适应气候型社区建设指南及应用试点项目”承担机构。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1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反映。
联系人:马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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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