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公平乡公平街水库美丽移民村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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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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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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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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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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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移民村道路维护工程长1381米、宽4—6米,对道路进行白改黑并对有病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处理后加铺沥青面层;管线整治下地工程一项,管线整治线路长约1.06公里;铺设移民区域污水管网总长7547米,其中公平集镇污水管网长625米、上黄村污水管网长2721米、新江村污水管网长2507米、五美村污水管网长1694米,管径为DN160-DN315,其中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DN300管3122米、DN315管625米,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DN160管3800米;铺设上干岭山脊上至政府后山水池引水管网总长8543米,PE管管径为dn75;铺设公平乡至上下田心村段沿线村庄供水管网总长9330米,PE管管径为dn63~dn200;新建拦水坝及过滤沉淀池各一座;配套购置勾臂箱等垃圾转运设施一批;更换公平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泵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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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3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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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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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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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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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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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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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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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熊红森(注册编号:桂******1336;身份证号:450302********20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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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邓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身份证号:450324********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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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蚂蟥洲生态修复工程(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漓江城市段洲岛自然生态景区修复工程) ******居环境整治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大寨村污水处理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84.43,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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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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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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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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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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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恩泽(注册编号:桂******0735;身份证号:450304********3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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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何华丽(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527********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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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90.56,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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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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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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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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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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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秋平(注册编号:桂******5370、身份证号:450305********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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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王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身份证号:450303********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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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2.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I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88.69,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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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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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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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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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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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