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6号)规定,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开发的204省道建设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向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靖边县交通运输局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3日
联系人:安顺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靖边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A1-1702室
******服务中心劳动保障91号窗口进行公示。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