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公告
致:************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石壁镇南田村路灯亮化(右坑里、合溪口安装路灯)工程,本项目由******财政局 以宁财〔2025〕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石壁镇南田村右坑里、合溪口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39928元,包括南田村右坑里、合溪口安装路灯30盏;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宁化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石壁镇南田村路灯亮化(右坑里、合溪口安装路灯)工程的建设工作,造价为139928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工程;临时建造师已取消,参照闽建筑[2019]22号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92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1.8.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1.9.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1.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12. 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1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5年10月15 日08时00分2025年10月21日23:59:59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和******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10月28日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石壁镇南田村,
邮编:365412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滨江华府河边沿街店面),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工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12-******、******
服务机构******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 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