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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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年产20000吨食品级镜面铜版纸项目 | 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小康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西80米0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于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小康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西80米01号建设“年产20000吨食品级镜面铜版纸项目”。该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0吨食品级镜面铜版纸。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解包称量及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经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布、铸膜、烘干废气经集气风道收集后引至除雾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密闭设置,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引至生物过滤除臭,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淋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由厂区总排口外排;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淋水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总排口COD、SS、BOD5、NH3-N、BOD5、TP、TN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唐庄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有限公司;废布袋、废催化剂、废树脂定期由生产厂家更换。一般固废仓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 危险废物包括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于危废贮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贮存库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等。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湿式铸涂涂布机车、自动化复卷分切机、分散罐、混合罐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风机、泵类等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经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同类型设备及设备铭牌参数,声源噪声级噪声强度一般在80~90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