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惠民生、促消费的有关要求,做好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筹备工作,确保2025年度活动高效衔接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25年家电及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按照实际情况不定期公布。
二、补贴范围
家电:
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
空气净化器、电风扇、饮水机、吸尘器(含扫地机、洗地机)、取暖器、电熨烫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体机)、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器(烘干机、除湿机、加湿器)、吹风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消毒柜等12类。
除螨仪、烹饪机(含炒菜机、制冰机)、电动搓澡仪、翻译机、衣物护理机、音响、理疗仪(含美容仪)、呼吸机、净菜宝、睡眠仪、制氧机、足浴器、空气炸锅等13类。
3C数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活动报名方式
为便于活动顺利开展,请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办公室。
联系方式:
菜园镇:0580-******;
嵊山镇:0580-******;
洋山镇:0580-******;
五龙乡:0580-******;
黄龙乡:0580-******;
枸杞乡:0580-******;
花鸟乡:0580-******。
三、需提供材料清单
1、企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商品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7、门店照片(门头和店内各一张)。
四、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1、企业需在本县拥有线下门店,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2、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惩戒期内;2023年1月至今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遵守活动要求,按照补贴标准足额补贴消费者。
4、按要求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票开具方应与申报主体一致。发票应包含:消费者实名、商品信息(品类、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包含政府补贴),并在发票中备注“国补”字样信息;有关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等内容要与报备的内容一致。
5、具备3个自然月以上为1个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商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审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联小票、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及相应财务账(应收补贴款、销售收入、进销存明细、退货红冲发票等),并按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至区商务部门备案。
7、因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轮活动;涉嫌违法违规且仍在被调查的企业,暂停本次活动报名。
五、确定参与企业
县经信局对申请企业的报名材料进行收集和审核,过审的企业名单由县经信局汇总并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后的企业即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六、其他说明
1、台账清晰。能按照活动要求,建立完整销售台账,及时、完整、真实填报参与补贴产品的销售信息和资料,并按核销和审计要求,自愿接受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其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
2、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3、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经信部门。
4、诚实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执法监督。县市监、经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6、上述内容如有调整,以后续公告为准。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