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凭CA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Z[2025]134-ZC092、陕州竞磋采购-2025-85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0000元
最高限价:73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2)采购******消防与应急、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诊断,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等要求,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状况、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进行审计,查找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详见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80日历天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80日历天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3)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0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8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网业务办理指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3、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陕州区陕州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