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300吨/年硒汞稀散元素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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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东川分公司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