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对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4.项目性质:改建
5.建设内容:露天矿规模0.6mt/a的采、运、排工程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道路工程及行政福利设施等。
二、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分析和评价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和生产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为项目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赞成实施本项目,如果反对请提出反对理由;
2.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周围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建议采取的治理措施;
3.对拟建项目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6月17日,为期7天。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六、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南山27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4.项目性质:改建
5.建设内容:露天矿规模0.6mt/a的采、运、排工程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道路工程及行政福利设施等。
二、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分析和评价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和生产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为项目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改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此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赞成实施本项目,如果反对请提出反对理由;
2.项目的建设是否对周围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建议采取的治理措施;
3.对拟建项目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6月17日,为期7天。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六、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南山27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