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医院两专科一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25-49 | |||||||||||
| ******医院两专科一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购置熏蒸治疗机、牵引床、艾灸床、中频治疗仪、深层肌肉刺激仪、医用降温毯、三人组熏蒸治疗仪、可视喉镜、干扰电治疗仪、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5.5 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 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执行。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医院 | |||||||||||
| 地址:舞阳县舞泉镇人民路中段 67 号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