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冬季取暖煤采购(2025)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T25-JT072
******卫生院冬季取暖煤采购(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元
******卫生院现有供暖面积******卫生院自己锅炉提供。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决定对今年的取暖煤进行招标采购,为保障供暖煤质量,根据我院锅炉运行的特点,对所需取暖煤做如下要求:
取暖煤品种、数量、价格
(1)、品种:粒沫煤(粒度5-10CM、且粒煤含量30%以上)
(2)、数量:80吨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
(2)、全水:≤10%.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32%
(4)、干燥基灰分:≤30%
(5)、全硫:≤1%
(6)、焦渣特征:≤1
(7)、固定碳≧3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本项目为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卫生院
地址: 辽宁本溪市溪湖区寨中路5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