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1.调整采购文件;2.变更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日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1,更正为:2025-10-2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0 10:00:00,更正为:2025-11-0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0 10:00:00,更正为:2025-11-04 10:0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866,更正为:李先生;028-******-8822。 一、第1包技术参数“★13.具有更换MRC800球管的能力,需提供不少于两份更换该球管的工单。(提供工单佐证)。★14.球管(MRC800 库存:服务期内,更换故障球管包含在总报价中,球管为全新球管。投标人应在国内常备出厂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备件库存。”更正为:“★13.具有更换全新球管的能力,需提供不少于两份更换该球管的工单。(提供工单佐证)。★14.具有适配该设备的球管库存:服务期内,更换故障球管包含在总报价中,球管为全新球管。投标人应在国内常备出厂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备件库存” 二、第7包技术参数:6.3若投标人非维保设备厂家的,则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维保设备厂家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针对此条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更正为:“▲6.3投标人提供所投维保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机构出具的维修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三、第10包技术参数▲5.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需提供品牌厂家授权并提供相关授权文件,或承诺中标后取得厂家授权及配件、技术支持,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正式授权函,投标人维修或维护更换的配件需为原厂配件。更正为:“▲5.投标人提供所投维保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机构出具的维修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四、第12包技术参数▲9.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需提供品牌厂家授权并提供相关授权文件,或承诺中标后取得厂家授权及配件、技术支持,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正式授权函。更正为:“▲9.投标人提供所投维保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机构出具的维修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五、第13包技术参数:★10.投标人或者授权生产厂家所有更换备件必须为全新原厂认证合格同型号备件(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取得飞利浦原厂配件及技术支持的授权(提供承诺函)。更正为:“▲10.投标人提供所投维保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机构出具的维修授权(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六、第5包、第6包、第7包、第8包评标细则及标准中技术要求: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响应得分为完全满足的得40分。其余得分=一般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40分。 注:①“★”条款是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全部满足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用于打分。 ②一般条款指未标注“▲”和“★”的条款。针对一般条款的响应,投标人响应即可。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一般条款中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③保留两位小数点。更正为: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响应得分为A+B: A.一般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8分。 B.“▲”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32分。 注:①“★”条款是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全部满足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用于打分。 ②针对“▲”条款的响应,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条款中对技术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未要求提供技术支撑材料的,响应即可。③一般条款指未标注“▲”和“★”的条款。针对一般条款的响应,投标人响应即可。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一般条款中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④保留两位小数点。 七、附件更加:考核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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