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建设项目心内科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179-1号-1 | ******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建设项目心内科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 950000 | 950000 |
5.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4采购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三年。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