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进行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市场调研论证工作公告
论证项目名称: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
依据我院临床科室使用需求,拟对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进行市场调研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及供应商参与。
具体项目明细见下表: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眼科 | 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 | 1 |
2 | 眼科 | 眼科手术显微镜 | 1 |
3 | 眼科 | 扫频光学生物测量仪 | 1 |
4 | 眼科 | 眼前后节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 |
5 | 神经外科 | 手术显微镜 | 1 |
6 | 神经外科 | 手术导航系统 | 1 |
7 | 神经外科 | 手术用头架及牵拉系统 | 2 |
8 | 神经外科 | 术中神经功能测试系统 | 2 |
9 | 神经外科 | 64导视频脑电图 | 1 |
10 | 精神医学科、康复科 |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 | 3 |
11 | 精神医学科 |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3 |
12 | 精神医学科 | 无抽搐磁休克治疗仪等 | 1 |
13 | 药学部 | 串联质谱仪 | 1 |
14 | 手术室 | 骨科手术床 | 2 |
15 | 手术室 | 神经脊柱外科手术床 | 4 |
报名材料:
一、附件一:将企业证明文件、产品证明文件和国内知名用户名单总成一个PDF文件,并以生产厂家名命名。
1、企业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为代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证明文件:(1)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提供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说明及证明材料。(2)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检测报告等之一均可)。(3)产品彩页及图片:提供产品彩页及实物图片。(4)详细配置清单。
******医院综合排名前100以内),并提供不少于5份成交合同的复印件。
二、附件二:将报名的所有报名产品汇总成一个产品价格明细表(.xlsx格式),内容须包含品牌、型号、价格及主要配置清单,并以生产厂家名命名。
三、报名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医院11号楼二楼医疗设备部会议室,现场咨询报名相关事宜,联系人:刘老师,现场登记并递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医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