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4K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SGZ[2025]491-ZC323-1 | ******医院4K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 ****** | ******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5.4质 保 期:二年。
5.5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办理CA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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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自行完善主体库信息。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各类相应内容为准。
6.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相关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