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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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省双辽市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 本项目分为秀水片区和百禄片区,位于双山镇班达村、百禄村、长发村、秀水村、川头村和杜力村 | ******办公室 | ******有限公司 | 新建92眼灌溉水井,作为抗旱井,年取用地下水45.85万m3/a。 百禄片区:新建水井61眼(水田1眼,旱田60眼);秀水片区:新建水井31眼(水田3眼,旱田28眼) | 本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通过灌溉井工程改良耕地土壤、提高农灌水资源利用率,最终实现盐碱耕地改良及农业产量的提高。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应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施工废水(打井工程废水和洗井废水等)排入防渗池内沉淀,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试验抽水用于田间灌溉。 ******居民较近的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施工围挡,各种起尘物料应设立临时仓库或篷布遮盖、封闭施工场地等措施;施工场地及内部运输通道应定采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浮尘,禁止大风天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求施工车辆定期维护,减速慢行,减少尾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起尘物料均应用苫布覆盖,严禁沿路遗洒。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砼和水泥预制件,不用干水泥;剥离的表土在附近农田内暂存,采用苫盖措施防止扬尘、采用围挡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3.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低噪声的运输车************居民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12:00-13:00和22:00-6:00期间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避免鸣笛,减少车辆鸣笛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打井泥浆堆存于防渗池内,自然固化后回用于道路工程;打井岩屑用于机耕路铺路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废水及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各项措施处理处置,避免污染周边土壤环境。施工区域内涉及耕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减小对表层土壤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跑冒滴漏对土壤的影响。 运营期间: 1.加强水资源保护,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和防止过量开采。井管外封闭时应采用优质黏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有效阻断各含水层之间相互渗透,避免污染地下水水质。 2.通过首先选购低噪声的农用井泵设备,项目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有效降低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 3.严格按照喷灌周期和喷灌次数进行科学灌溉,严禁过度灌溉。 |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