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新洼村曹川村节水灌溉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阳县草庙乡新洼村曹川村节水灌溉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彭阳县草庙乡新洼村曹川村
2.3项目概况:新建1000m3蓄水池3座,铺设管道1030m,其中DN400-1.0MpaPE管道20m、DN355-1.0Mpa钢丝网骨架PE管道65m、DN315-1.0Mpa钢丝网骨架 PE 管道310m、DN250-1.6Mpa钢丝网骨架PE管道120m、DN250-1.0Mpa钢丝网骨架PE管道365m、DN200-0.63MpaPVC排水管150m。配套建设蓄水池进水阀井2座、蓄水池出口阀井3座、放空阀井3座、镇墩8座及拉管1处等。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3.3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9日00:00止,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3 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 “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月 04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兴彭路97号
联系人:杨如宝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复式)室(4层)
联系人:李磊 张亮
电话:0951-******、******
2025年0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