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城市阳台配套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代码:2306-410303-04-01-729607)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阳台配套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
2、项目代码:2306-410303-04-01-729607
3、项目编号:洛建招2025-5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城市阳台配套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主要为七一路、御博路、丽春路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七一路(九都路-滨河北路)长度533米,红线宽度25米;御博路(九都路-滨河北路)长度634米,红线宽度20米;丽春路(御博路-七一路)长度509米,红线宽度35米。本次主要内容:道路改造(道路病害处理、铣刨加铺)、拓宽及新建;新增排水管道、新建路灯,新建绿化,电力排管,苗木及交通设施、照明改迁,高标准建设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新建配套供水、绿化给水管线等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及测绘、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11月30日完工并通车)。
5、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委员会成员名单:巩瑞芳(主任)、李冬梅、谢培才、文宏军、牛维维(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3日。
2、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其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定标情况:
******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于2025年10月14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标价:******.00元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青啤大道与李贺大道交叉口东300米(联合体牵头单位);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工期:45日历天(11月30日完工并通车)。
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王国亮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
施工负责人姓名:涂坚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建国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838
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郭峰亮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414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50%向中标人计取,共计70807.00元(大写:柒万零捌佰零柒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御博路1号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379-******
******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 系 人:边女士
电 话:0379-******
监 管 部 ******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