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莫愁湖公园绿化养护服务 JSZC-320105-NJXN-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0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5-NJXN-G2025-0009
项目名称:莫愁湖公园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629.4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9.82万元/年,629.46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莫愁湖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至指定区域从事绿化及景观绿地养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是绿化养护及甲方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养护范围主要为园区内绿化苗木(绿化养护面积:11.78万平方米,莫愁湖公园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绿地及植物、家属区树木,按园林一级养护标准),包括草花种植(含方案设计)、养护;黄土裸露整治、植物配置调整(含方案设计);盆栽荷花生产、活动布展;海棠盆景布展、日常养护;室内绿植养护;植物移栽、景观调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政策调整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六、其他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诚信档案”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若供应商在投标时仅提供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供应商在成交后,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6.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莫愁湖公园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西路6号
联系人:张艳秋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8楼
联系人:殷东亮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东亮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