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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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30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901,92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10-30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蓝田花苑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蓝田花苑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答疑回复 问1.项目编制说明中,材料设备价格参照蕉城2023年12月,xml中的材料价格为2024年6月,时间相差太大,请予以确认。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已更新,请投标人自行至附件下载最新版。此前版本自动作废,投标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问2. 技术评分标准中第二条技术文件空的,请明确 答:详见“二、修改部分”第1点。 问3:本项目总工期天数较少,经测算压缩工期天数超定额工期20%,请予以调整。 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定额工期为508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工期为290日历天,考虑缩短工期费。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因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用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中的文件执行,缩短工期20%以内不考虑此项费用,超20%以外的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相关规定的50%计算并包干计取,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单独填报此项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工期予以确认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 问4. 招标文件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描述的第1411~1455项,对应“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只有1411~1445项 答:详见“二、修改部分”第2点。 问5. 投标人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答: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中已明确。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危大工程清单2:……”修改为“危大工程清单2:建筑安装幕墙工程”。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55、262~290、1411~1455项,“三、设备”序号第47项。”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55、262~290、1411~1445项,“三、设备”序号第47项。”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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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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