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一标段:淮滨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代理的淮滨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和招标文件在进入定标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滨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HJ-G2025-22号
3.项目代码:2211-411527-04-05-827706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5 年12月01日
2.定标方法:票决法
3.定标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名单
柳强(组长)、郭勇、孙文辉、梅鑫、唐滋阳。
五、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1.1、企业信用信息: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1.4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1.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1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通过 |
4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通过 |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价:
建安工程费:本项目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价的97.8%(约19425.24 万元)
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费财政评审价的97.8%(约663.72 万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许鸿强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市政工程壹级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桂************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辉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 证书编号:CS******193
工期:45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公示期: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4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栏杆街与闾河路交叉口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813
联系人:张蕊、左素丽
电话:0371-****** ******
******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