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LA010106-202501-01(2)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溪塔、东城、龙泉、鸦鹊岭、黄花片区)鸦鹊岭标段(第2次招标)于2025年09月1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9 | ******.37 | ******.88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6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 JZ安许证字[2014]009652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21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7339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史艳,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3174、鄂******3174、鄂建安B(2017)****** | 刘永峰,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3510、鄂建安B(2016)****** | 姜德望,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5316、鄂******5316、鄂建安B(2020)****** |
技术负责人 | 史冬林,职称证,E******3 | 望道友,职称证,E******4 | 秦明智,职称证,E******5 | |
施工员 | 张进康,施工员,************044 | 马玉娟,施工员,************036 | 陈秀东,施工员,************352 | |
质量员 | 郑俊,质检员,************100 | 黄敏,质量员,************067 | 李琴娥,质检员,************072 | |
安全员 | 赵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19)****** | 刘晓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 | 杜家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23)******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磷石膏水硬性胶凝材料固化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1956.86 | 覃学 | ||
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冯家湾、东湖、长江市场片区) | 1038.74 | 覃建盛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充电站项目 | 541.43 | 陈业伟 |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55.39 | 姜德望 | |||
******有限公司 | 夷陵区梅子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三期项目配套道路小东方大道及中兴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 2545.68 | 罗延敏 | ||
梅子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7353.25 | 党中柱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10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有限公司共11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委员会评审,通过形式评审的11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11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11家投标单位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黄玉婷;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胡桂芳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 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16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