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四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已由******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审服管发〔2025〕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为100% 招标人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A************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高沙窝镇、花马池镇、青山乡、王乐井乡、冯记沟乡、惠安堡镇6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总任务7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草方格固沙+围栏+撒播种草+栽植苗木。
2.4 工期和养护期:30日历天;养护期二年(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一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二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三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四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五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六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七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八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标段:盐池县2024年自然生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九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经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教育小区西南侧50米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孙果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行东六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李东宁
电 话:******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