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FDX24A00190-01
二、合同名称:丰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DX24A00190-01
四、项目名称:丰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街道商业二路321号
联 系 方 式:陶春霞(******)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5栋
联 系 方 式:操星宇(******)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空气监测微站5套,便携式VOC监测仪2套,便携式复合气体分析仪1套,车载多气体监测仪1套,机动车尾气黑烟抓拍系统1套,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1套,大气综合监管平台及配套APP1套,
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年,其中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大气综合监管平台及配套APP、颗粒物激光雷达质量保证期为3年。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空气监测微站、机动车尾气黑烟抓拍系统、大气综合监管平台及配套APP、颗粒物激光雷达提供运维服务3年,(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丰都
七、验收日期: 2025年3月21日
八、验收组成员:周贤波,张灿,罗旭
九、验收意见:专家组审核意见:项目设备数量和性能符合申报情况,平台(含移动APP)功能符合申报情况。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