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中心25JA004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SMCLZB202506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中心25JA004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一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三标段地面北段) | 1批 | ******.72 |
二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一标段地面) | 1批 | ******.17 | |
三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四标段地面) | 1批 | ******.53 | |
四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一标段高架) | 1批 | ******.02 | |
五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二标段地面北段) | 1批 | ******.22 | |
六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三标段地面南段) | 1批 | ******.42 | |
七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二标段地面南段) | 1批 | ******.31 | |
八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二标段高架) | 1批 | ******.42 | |
九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四标段高架) | 1批 | ******.15 | |
十 | 永丰桥拓宽改造工程交安设施 | 1批 | ******.84 | |
十一 |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望府周边低洼地改造工程交安设施 | 1批 | 945825.90 | |
十二 | 秋实路(鄞州大道-环城南路)工程交安设施(三标段高架) | 1批 | 757376.85 | |
合计 | ******.55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者的质疑。
5.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项,售后不退。
******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帐 号:************6
******银行鄞州中心区营业部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4@qq.com)并致电确认。
报名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报名费缴款凭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标项一:3.5万元;标项二:3.5万元;标项三:3.4万元;标项四:3.3万元;标项五:3.1万元;标项六:2.9万元;标项七:2.6万元;标项八:2.5万元;标项九:2.2万元;标项十:2万元;标项十一:1.8万元;标项十二:1.5万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2025年11月7日16:00时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为无效投标。交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及标项号。
******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信息交纳。未按照上述要求交纳的,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可能会被评委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银行鄞州中心区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6
注: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招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合同退款。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1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12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1月11日时在******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1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98号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4-******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电话:0574-******、0574-******
电子邮件:******7@qq.com
联系人:蒋依玲、乐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