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莲庄镇莲庄村尚书里文化广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2025)0039号-1 | 莲庄镇莲庄村尚书里文化广场提升项目 | ******.88 | ******.88 | 是 | ******.88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5.4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5工 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