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通过自主验收,现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报告内容无删减,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兴区桥南经济开发区锦绣路17号
联系人:由能君
联系邮箱:******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