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焦作空天大数据产业基地项目—科研实验楼工程(项目代码:2505-410802-04-01-959065)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6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焦作空天大数据产业基地项目—科研实验楼工程
招标编号:焦招[2025]-032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F2025-022
二、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变更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1.1第2条原内容为:“2、施工企业在投标时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并在两个月内补缴到位。”
现变更为:第2条原内容删除。
1.2第5条原内容为“5.有严格按照已审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预算书和按照已审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承诺”
现变更为:“5.有严格按照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的承诺;”
1.3第8条8.1-8.3条原内容为“8.1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取得施工许可的,不进场施工。8.2承诺负责在焦项目信访稳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务市场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未发生过因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因未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受到处罚。8.3承诺在焦任何项目发生拖欠或违反劳务市场规定的,政府监督部门可以从本公司在焦缴纳的任何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
现变更为:“8.1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缴纳人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未取得施工许可的,不进场施工;8.2承诺负责在焦项目信访稳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劳务市场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8.3承诺在焦任何项目发生拖欠或违反劳务市场规定的,参照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
1.4第8条8.4-8.6条原内容为“8.4承诺本公司派驻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部为本公司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8.5承诺不挂靠资质承包本工程、不围标串标承接工程,一旦发生,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8.6项目经理承诺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少于24天)。”
现变更为:第8条8.4-8.6条原内容均删除。
1.5第10条原内容为:“10、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常驻施工现场,如未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现变更为:“10.承诺本公司派驻工地工程人员全部为本公司正式职工,在工程竣工前不做无故人员调整。”
1.6第11条原内容为:“11、提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针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承诺,特别要明确承诺“六个百分百”各项及其他环境要求,且保证施工扬尘防治费用专款专用。不提供者作为无效标处理。”
现变更为:第11条原内容删除。
2.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普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梦珠
电话:039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双创大厦805室
联系人:商阳阳
电话:0391-******
五、监督部门
******办公室电话:******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建设局 039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