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的内容“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4】3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5】3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2的内容“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24】386号)”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25】386号)”。
其余涉及到以上部分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南部县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