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示
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1号)文件要求,在切实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部分患者对个性化、高品质诊疗服务的需求,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现将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10月20日起按照公示价格执行。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与院物价办联系,联系电话:0379-******,联系人:郭佳
附件: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
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