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 EPCO项目已由******委员会批复(湘发改农〔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补助资金、市县政府自筹资金、社会资本投资等,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 EPCO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骨干工程)及首批田间工程股权投资 EPCO项目。
2.2 建设地点:怀化市境内,涉及鹤城区、中方县、芷江县、辰溪县、麻阳县、洪江市6个县市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1条总干渠、5条分干渠、18条支渠、4座提灌站,改建2条已建渠道,规划整治排水干支沟5条等。新建渠系总长223.74km,改建渠道总长9.30km。新建渠系中总干渠长51.40km,分干渠总长85.01km,支渠总长87.33km;新建提水泵站4座,设计流量0.25m3/s~2.8m3/s,装机功率180~1300kW;新建检修道路33条,总长度10.03km;利用4条施工期临时支洞作为永久检修支洞,总长度3.55km。本灌区规划整治排水干支沟5条,总长度19.44km。新建骨干渠系建筑物以隧洞、渡槽倒虹吸、暗涵、管道(含顶管)为主,其中隧洞段长117.84km,渡槽长1.38km,倒虹吸段长2.03km,暗涵段长1.12km,管道段长 98.02km,顶管段长3.35km。
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新建1座取水口、40座分水口、4座提水泵站、27座水闸、48条隧洞、48条埋管、2座渡槽、14座倒虹吸、10座暗涵、19座顶管、管道附属阀井270座、永久检修隧洞4条、检修道路33条,改建现有渠道2条,整治排水支沟5条。
工程规模为Ⅱ等大(2)型。
主要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为:
A.取水口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B.渠道工程:设计流量0>20m/s渠段,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 4级;设计流量5m/s
C.渠系建筑物:0>20m'/s的渠系建筑物级别为3级;5m/s
Q<5m/s 渠系建筑物级别为5级。
D.泵站:上季山提水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大水田、金家湾、李家冲3座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3.1总投资额:本工程总投资665297.21万元。
2.3.2总工期:60个月(分阶段明确:工程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2个月、完建期2个月);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①骨干工程 B 包、首批田间工程 C 包的投资;②骨干工程 A 包、B 包的 EPC 工程总承包;③骨干工程 A、B 包、首批田间工程 C 包、政府方后续分批投资建设的田间工程(不含其他市场化主体自行投资建设的田间工程)以及灌区内的存量工程的整体运营维护。
2.5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设计要点要求及施工需求,并通过招标人的审批和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工程”的标准。(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40年,其中建设期限为5年,运营期为35年。
2.8 运营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合作协议要求。
2.9 项目运作模式:******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一次性选择“股权投资 EPCO”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合作协议约定履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以及移交等权利义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勘察、设计的成员方)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条件。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满足上述条件,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法规规定。
3.4 拟任本招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作为项目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参与过一项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公司负责人不能是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5 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0 其他要求:
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类似业绩要求:指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方)近10年来(指 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可不提供,但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类似业绩要求:指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10年来(指201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模式、PPP模式、BOT模式、股权投资 EPC O模式、股权投资 PC O模式等)。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PPP合同或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工程投入运营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详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400-7777-7016,073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规定。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水利局,电话:******。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集团大院1#楼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
联 系 人:钟启、祝特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