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和备勤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部分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修正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 | 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工程 | |||
序号 | 清单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原招标清单计量单位 | 更正后计量单位 |
1 | ******2002 | 植筋增加费 钢筋 φ6 | t | 根 |
二 | 备勤配套用房-建筑工程 | |||
1 | ******2002 | 植筋增加费 钢筋 φ6 | t | 根 |
2 | ******0002 | 预制混凝土架空板现浇板带 | m2 | m3 |
三 | ******消防水池-建筑工程 | |||
1 | ******2002 | 止水螺杆洞封堵 | t | 个 |
四 | ******消防水池-装饰工程 | |||
| ******1002 | 外墙改架工 | 项 | m2 |
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公告不一致,统一为:杨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和备勤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 ||||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1月1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函,现阶段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不适配2024清单,只能沿用原2013清单2.0版系统,导致本项目在将2024清单转换成2013清单时出现部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不符,现予以更正如下:
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完全响应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但在投标报价时须按更正后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更正清单项待中标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时按更正后的计量单位予以修正。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事项不变,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公安局
地 ******办事处长丰路东侧
联 系 人 :任 湘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经开区金达阳光小区银星座4楼
项目负责人:龚 赞(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冯 敏、钟利军(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0730- ******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 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天鹅路6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