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二标段 | ******消防工程项目监理 | 51340.98 | 51340.98 |
5.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招标)人指定地点
5.3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5.4工期:
第二标段:随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消防工程项目监理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潜在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
联系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