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9日开标的“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二标段)”和2025年04月14日开标的“2025年盐池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质量精细化)二标段”中均获得了中标人资格,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为:宁飞(宁************ 二级),因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1.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有限公司按照开标项目的先后顺序,放弃了“2025年盐池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质量精细化)二标段”的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顺延确认本项目二标段******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但******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一标段中已获得中标人资格,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同时因本项目的2个标段施工区域分属不同乡镇,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的情形,所以******有限公司不能确定为本项目二标段的中标人。
进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顺延本项目二标段第三******有限公司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