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已由******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5〕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剩余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台70MW和改造1台46MW燃煤锅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一)新建1台70MW燃煤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施;(二)为新增锅炉配套建设1套半干法环保系统;(三)新建1座大倾角皮带机,配套建设1座输煤栈桥,建筑面积 154 平方米;(四)将原46MW流化床锅炉烟气由达标排放改造为超低排放;(五)对原46MW流化床锅炉本体及引风机进行升级改造;(六)增加DN250供热管道600米及配套阀门井室、增加DN300供热管道200米及配套井室阀门;(七)新增1套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八)改造原有锅炉房,将新增锅炉处屋顶由28.5米局部加高至 38.9 米;(九)新建混凝土路面43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南苑热源厂内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实施合同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建设、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初步设计范围执行。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③锅炉制造B级(含)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同等级别认可。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以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时,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锅炉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动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董宏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路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郭霄荣
电 话:******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