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办事处的委托,就******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甘泉河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产业发展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甘泉河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205-410311-04-01-307165
3.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05号
4.******办事处洛阳市洛龙区甘泉河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标段
5.标段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05号-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04月08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凤伟、刘荣红、黄玲玲、薛建民、金志锋。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7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有限公司
中标价:******.73元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兴荣街17号4号楼东2单元17层1702号。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冯艳阁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9671
六、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83157.15元。
八、其他补充事项
1.******有限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按照******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次中标人。
2、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事处
******街道003乡道与龙山线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2418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379-******
******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招标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