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采购(本标段侧重行政执法监督)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
详见附件
1、服务期限:二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
1. 对宁乡市司法局交办的涉及重大复杂的文件、议题、合同或合同性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合理性建议,负责法律释疑等后续工作;参与重大复杂文件、合同、历史遗留问题或者纠纷等项目或者案件的法律审查专家论证会,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配合开展宁乡市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协助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总数不少于60件;参与处置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大案(事)件和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并出具合法性意见。3.对标段一的反馈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以及法律意见进行复核;4.本标段侧重行政执法监督;5.其他按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实际工作要求
1.1团队要求:投标时提供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资料包括(姓名,执业证号,执业年限等);负责人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更换;律师应当为投标时的团队成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律师要求: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须固定,须认真细致、吃苦耐劳、勤勉履职,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要求适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1.3保密要求:律所、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接触或了解的所有信息保密。
2、聘请的律师服务团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1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2.2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2.3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2.4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2.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2.6与采购人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2.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2.8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2.9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义务。
3、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享有以下权利
3.1、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参与权;
3.2、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3、获取报酬的权利;
4、聘请的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4.1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团队律师的;
4.2因团队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
4.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4.4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
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7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
六、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