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2025-FW053-ZFCG053
二、项目名称:婺城新闻播出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500000(元) | ******有限公司 | 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五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婺城新闻播出服务项目 | 婺城新闻播出服务项目 | 为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融媒体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云资源及配套功能技术支撑服务等。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李洪亮,戴翔(采购人代表),李鸿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金额1%的采购代理服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建业东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兰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266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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