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22-00257
项目名称:桓仁县排水管网系统性普查检测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360万元
最高限价:360万元
采购需求:对桓仁县市政排水管网、庭院排水管网进行普查及QV检测(重点问题段位进行CCTV检测),排水管网共计约400公里(具体工程量以实际量为准),并依据上述成果编制提质增效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并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法及时解密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 128 8588进行咨询。
2、评审期间由于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文件不能开启,需要供应商将备份文件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审系统如未发生系统问题,将不用递交备份文件。
3、参加磋商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政园林所
地址: 桓仁镇黎明街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桓仁镇中心街1组0栋0单7-18-1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桓仁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1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在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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