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环太鹤湖三溪口大桥南岸段滩地修复工程(一标段)
招标序号:QSL2025-24号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振晓******
******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有限公司 |
****** |
梁伟伟 |
27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
******有限公司 |
****** |
张士亚 |
27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
******有限公司 |
****** |
毛露玮 |
27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有限公司 |
****** |
雷金昌 |
27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有限公司 |
****** |
王娟 |
27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水利局:0578-******,青田县公管办:0578-******。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