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8X******1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6月1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19日
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义县供热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有限公司
|
93.44
|
0.99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508
|
2
|
******有限公司
|
77.27
|
0.88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508
|
3
|
******有限公司
|
71.49
|
0.988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508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赵娜敏
|
[注册造价师](建[造]******003264)
|
2
|
******有限公司
|
关辉
|
[注册造价师](建[造]******005863)
|
3
|
******有限公司
|
陈玉彬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2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3
|
******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监理甲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义县振兴路2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五金机电城29-4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