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桂东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EPC+O于2025年5月2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招标公告,就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公告“2.9.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73元,勘察费176850.00,设计费334050.00元,预备费******.27元,运营费******.00)”。
2、招标公告“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变更为:“□不得参加投标☑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招标公告“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4、招标公告“6.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变更为:“按¥169712.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 次性支付。”。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设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73元,勘察费176850.00,设计费334050.00元,预备费******.27元,运营费******.00)。(预备费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方可使用),设计费、勘察费、运营费与预备费不下浮,不可竞争,不得调整)说明:投标报价的方式采用招标工程建设费用下浮率的报价方式,即投标总价=工程建设费×(1-下浮率)+设计费+预备费+勘察费+运营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6月24日的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变更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8、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9开标室”变更为:“第11开标室”。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招标代理费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169712.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0、具体以发布澄清文件及相关附件为准。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新后的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监督部门:郴州市******农村局
电话:******
招标人:******农村局
地 址:郴州市桂东县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恒大帝景6栋二单元1116室
项目负责人:谢佩倪、李霞、谢武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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